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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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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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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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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21-0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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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情况反映并向省级检察机关有关处室电话核实,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。自2018年8月1日起发布的福建省内政府采购文件,不再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,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,作为投标(响应)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。供应商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,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。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照上述意见制作采购文件。2018年8月1日前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,供应商递交投标(响应)文件时间至2018年7月31日尚未截止的,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,按照上述意见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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